早上4點50分。
手機鈴聲嚇醒了我。那是流水和晨光流動的旋律,平日斷不會驚醒我的。
三十分鐘。
我完成了一個決定。
一個曾經只在心中蕩漾的決定,沒有太多思前顧後,一心想要落實的決定。
熄燈。
又捲入被窩裡。
把頭枕在阿熊仔的肚子上。肚子裡,還有一絲酒精流動的暖。漆黑漆黑的,只剩下手機屏幕的微光,刺著眼,阻擾了黑的溫和寧靜。
我越來越喜歡自己了。
這是只有自己才會有所觸動的九個字,和一個標點符號。
1. 我的豬隊友說喜歡看我的部落格。(其實我不知道這裏還有人)沒有更新部落格的時候,其實都在寫札記,手寫,一筆一筆寫,手寫心。今天有個A發了一封簡訊,大略是說,自己又跌入了憂鬱谷底,這陣子會躲起來,下刪許多把自己說得很糟糕的話,五十字。我也不知道說什麼好。也就誠實地說:「我不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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