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 May 2013

寫完我就說晚安。

快六年的男朋友。

說男朋友,好似怪怪的。愛人。是啊,是愛人。快六年的愛人。從來不知道浪漫,也不相信。惟獨他,讓我在現實生活中過著我的童話世界。沒有糖果屋,沒有百靈鳥。但是這個人,是默默在童話王國後面,替你的花園拔草施肥澆花,一點一點灌溉,一點一點,用他全心來護著小玫瑰的小王子。

我曾經告訴他,我希望他在屋子邊長滿野草的空地撒下向日葵種子,給我種出一個小小的向日葵花圃。我曾經告訴他,我喜歡寫信,也喜歡他回信。我曾經告訴他,我要飛得遠遠的,我總是嚇他,他不寫信也不種花,不好,我不要他了。

但是這個人,在他還是窮學生的時候,會勒緊褲頭,把僅有的微薄零有錢,給我買好看(也好貴)的手錶做畢業禮物。這個人,為了幫補家計工作一年再唸書,全都上繳的薪金,沒有一分工資,也要把僅有的,存了一年零用錢,給我買好的跑步鞋。只是因為我說,我要變強大,我要鍛煉鍛煉。明明人家要的都是不花錢的,這個人,把(他認為)對你的好視作他的快樂的來源。哪怕只要回應他一抹笑,他就覺得,啊,值得值得。

女孩子不會懂得這些的啊。

我問他,為什麼我傷心難過,你從來都不會說笑話,也不會哄一下我。他就會開始講一堆有的沒的,企圖轉移話題。而當他轉移話題成功的時候,你早就忘了眼淚,早就忘了傷痛,早就忘了生氣。當然,今天,他還是以他喜歡的方式,對你好,愛護你。不浪漫,但是他把心都給你了。

這麼誠心誠意的一個人,哪來的浪漫?而我的浪漫,可以在下課後,路邊推來的賣花束的移動攤子上找到,十塊錢一把,買回家。

這是我的小王子。

6 comments:

  1. 你知道的,
    深夜閃光燈特別好效果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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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江嘉慧,

    你每天跟我說很閃很閃,我不知道是我閃到你呢,還是,你心裡有一盞燈,你自己會點亮,你自己把燈頭對著自己照?

    是的,我的個性是比較認真的。
    我常常分不清,什麼是玩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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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就只是很好的代詞而已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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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代詞不是這樣用的。(敲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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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我也要像他這樣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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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前弟,

    哈哈哈這樣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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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二號或二月五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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