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 Nov 2012

第1997天

很久很久以後,朋友問,我是在什麼情況下和志峰交往,喜歡他什麼。

那是個雨天的午後。

他如常地在放學後,等我處理好團務,陪我一同搭公共巴士回家。往日在巴士上的時光,都是我在滔滔不絕,說的也盡是我的事。那天,內向不多話的他跟我對換了角色。突如其來地被告知他有個女朋友,並且已經分手多時了。一直視他為好友,當然也沒有想過我們會發展成後來的情侶關係。四十分鐘的回程,我靜默地扮演著他一貫的角色,聆聽他和前度女友的如何相識,直到成為男女朋友。

我無以諒解。

既然當初決定要隱瞞,為何又要在事情發生之後在我面前攤開一地的坦白。憤怒,傷心,覺得自己被背叛了,還有,羞愧。即便那年才十七歲,我一直不喜歡自己和有伴侶的異性朋友走得太近。縱然是不知情的,我深深覺得自己做錯了什麼似的,心中無限懊惱——懊惱他,更懊惱我自己。

回家以後,在電話中對著好友哭訴,傷心欲絕啊。夜裡他撥了電話給我,在巴士上的沉默,警惕性地給了他一個很好的暗示。膽怯、含蓄、不自信的他,勇敢地踏出了這一步,表明了這份坦誠的來去原由。我當然並非愚昧地不知道他一直以來的心意,只是,我也有我的不自信。不相信自己如此被愛著,被在乎著,被當成一個人的生活主軸。是他的坦誠,連接了這份愛。不然,我不會發現自己的憤怒和傷心底下,有愛。有愛,卻不一定要開花——即便再多真心相交,由心喜歡的異性友人,也沒有想過要有任何後續發展。

一個能在喜歡的女生面前,以坦誠地分享自己的感情世界,作為告白的第一步的男生,對當時的我而言,是何其地匪夷所思。就是這份坦誠,打開了我的心門;亦是這份坦誠,讓我們一路不言棄地相愛至今。

生活中,我們有太多太多無法相交的事。彼此的個性,理念,價值觀,生活的態度,看待事物的視角,截然不同。他一直不是最了解我,最知我心的人。我喜歡的事,他一點兒也提不起勁兒;我深受感動的人和事,對他而言,像個小女孩一樣單純。因為無法將生命中的感動和喜悅同深愛的人分享,總是令我憂傷。而我的優傷,從來也不是他能理解的。

那又如何呢?

眼前的他,無法理解我生命中的喜樂哀愁,卻願意像個忠實的老樹一般,給我納涼,聽我細說每一次流經我生命中的支流。對於他處事的方式,我並非時時能夠包容。然而,在無法認同底下,在情緒波動以後,我察覺人與人之間的相處,果真就是一面鏡子。他如鏡子般照見我內心所懼怕的陰影,照見了因為缺乏安全感,我們寧可捨棄對自己忠誠的心。或許,以前我不敢告訴你,他說,我就是他的女神,就是他心中的那道光。我們除了不知道,我是自己的光,當然也有可能不知道,我也是別人的光,反之,亦是。

如果,年歲真的具有意義,我們都是自由的。生命中,即便遇到再多我們想要成為的人,我們也不可能成為他,就是他。很久以後,我由衷相信,遇見志峰,是我全心全意的選擇和決定。在彼此身上,我們都有要學習、體驗的部分。因為他,我看見了自己對愛的恐懼。我一直知道,爸爸、媽媽、哥哥,認識的不認識的人和物,愛著我。同時,我亦不敢對自己坦誠的事實,正是我一直感覺不到愛。知道自己身在愛之中,和不敢相信自己值得被愛,是天地相隔的兩件事。前者,是感知愛;後者,是感受愛。覺得對不起這些用滿滿的愛,滋養我的每一個人,因為,我無法解釋,我對愛的恐懼。

Shadow, an area of unconsciousness that you're not aware of.
The moment you bring awareness to it, there is a light on it.
If the light shining on the shadow, it's not a shadow.

—— Eckhart Tolle

請你,不要害怕,不要為我感到害怕。一旦我覺察了生命中的陰暗面,它就不再是一個陰暗面。光正照耀着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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